引言
“妥拉”是希伯来字 תּוֹרָה 的音译. “妥拉”一词第一次出现在圣经, 是在创世记26章, 神应许以撒说:
我要加增你的後裔丶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又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的後裔.并且地上万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丶遵守我的吩咐丶和我的命令丶律例丶法度。
创世记26:4~5 和合本
这里中文和合本翻译为“法度”的希伯来原文是 וְתוֹרֹתָי, 正是希伯来字 תּוֹרָה (“妥拉”) 的复数形.
不同的圣经译本对这节圣经所出现的 תּוֹרָה (“妥拉”) 一词有着不同的翻译. 中文新译本翻译为“律法”. 英文译本包括 King James Version (KJV),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NASB),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NRSV),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ESV) 也都翻译为“律法” (law), 然而其他的英文译本如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NIV), New Living Translation (NLT), Tree of Life Version (TLV) 却翻译为“训诲” (instruction), 而犹太人的英文译本 Complete Jewish Bible (CJB) 和 New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Tanakh (NJPSV) 则翻译为与“训诲”意思相近的”教导” (teaching).
תּוֹרָה (“妥拉”) 的意思, 到底应该是“律法”, 还是“教导, 训诲”?
“妥拉”的意思是教导, 训诲
事实上, תּוֹרָה (“妥拉”) 一词源自於“射箭”的动词字根 ירה, 引申有教导, 指引的涵义, 因此תּוֹרָה (“妥拉”) 一直都是“教导, 训诲”的意思. 而“律法”则是由其他的希伯来字, 诸如 דִין, חוֹק, מִשְׁפָּט 来表达.
犹太人称摩西五经为 תּוֹרָה (“妥拉”), 将之视为 神的教导与训诲. 当然, 神的教导不同於人的教导, 神的教导伴随着从 神而来的绝对权威, 是 神的儿女理所当然应当遵从的, 就如在箴言里, 父亲对儿子说:
我儿丶不要忘记我的法则.〔或作指教〕你心要谨守我的诫命.
箴言3:1 和合本
这里翻译为“法则”的希伯来字同样是 תּוֹרָה (“妥拉”), 也就是教导与训诲. 父亲要儿子不要忘记他的教导与训诲, 并进而谨守遵行父亲的教导与训诲中所包含的诫命. 儿子为什麽要谨守父亲的诫命呢? 除了爱父亲的心外, 同时也是儿子愿意顺服在父亲的权柄之下的表现. 而如果连儿子都要顺服在父亲的权柄之下, 那麽人岂不更应顺服在 神的权柄之下, 而谨守遵行 神的教导与训诲中的诫命呢?
因此, תּוֹרָה (“妥拉”) 的本意虽然是教导与训诲, 然而当它指着摩西五经时, 却不同於一般意义下的教导与训诲, 而是 神所赐下, 具有从 神而来的权威和约束力的教导与训诲. 一言以蔽之, תּוֹרָה (“妥拉”) 是 神权威的教导.
为什麽”妥拉”被翻译为律法?
既然如此, 为什麽诸多中英文圣经译本将 תּוֹרָה (“妥拉”) 翻译为“律法” (law)? 最主要的原因, 是因为希伯来圣经最早的希腊文译本, 也就是通称的七十士译本 (Septuagint), 将 תּוֹרָה (“妥拉”) 翻译为 νόμος, 意思是“律法, 习俗, 原则” (law, custom, principle).
然而为什麽翻译七十士译本的犹太拉比会将 תּוֹרָה (“妥拉”) 翻译为 νόμος (“律法”), 而不是翻译为 διδαχή (“教导”) 呢? 有两个主要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希腊文的 διδαχή (“教导”) 完全没有任何权威或权柄的意思. 若翻译为 διδαχή (“教导”) 的话, 就失去了 תּוֹרָה (“妥拉”) 所指“神权威的教导”所包含的权威的意味.
但更重要的原因, 是因为当时的以色列是在希腊罗马的统治之下. 希腊罗马允许那些被他们征服的国家根据他们自己的祖先律法 (ancestral laws) 享有相当程度的自治权, 而 תּוֹרָה (“妥拉”) 所代表的摩西五经, 在希腊罗马的眼中, 正是犹太人的祖先律法 (νόμος). 我们不要忘记了, 七十士译本是圣经希腊文译本, 主要是在外邦的希腊罗马世界流传的, 七十士译本的译者翻译时必须考量到外邦读者的背景.
正是基於这两个原因, 七十士译本将 תּוֹרָה (“妥拉”) 翻译为 νόμος (“律法”), 尽管这个词完全没有任何“教导, 训诲”的意思在内. 而後来新约圣经也沿用七十士译本的习惯, 同样将 תּוֹרָה (“妥拉”) 翻译为 νόμος (“律法”). νόμος (“律法”) 一词虽然带着 תּוֹרָה (“妥拉”) 中“权威”的意味, 却失去了“教导”的意义. 没有任何两种语言是完全等同的, 在翻译的过程中, 总会出现某种程度的“失真”. νόμος (“律法”) 没有办法完整表达 תּוֹרָה (“妥拉”) 一词原有的意义: 神权威的教导.
既然七十士译本和新约圣经都将 תּוֹרָה (“妥拉”) 翻译为 νόμος (“律法”), 自然而然地, 後续的其他圣经译本也都将 תּוֹרָה (“妥拉”) 翻译为“律法”, 包括许多常见的中英文圣经译本. 然而, 目前也有一些译本还原 תּוֹרָה (“妥拉”) 原本的意义, 将之翻译为“教导, 训诲” (teaching, instruction).
将”妥拉”翻译为”律法”的不良影响
当初七十士译本将 תּוֹרָה (“妥拉”) 翻译为 νόμος (“律法”) 时, 对当时的人来说, 可能没有太大的影响, 但对後世的人来说, 却是影响深远. 不说别的, 很多基督徒因此用有色的眼光看待犹太教, 视为是律法的宗教, 甚至是律法主义的宗教. 他们因此认为, 主耶稣创立基督教, 是要与犹太教决裂, 从律法的捆绑中出来. 不少弟兄姊妹也因而敌视犹太教甚至犹太人.
但我们若明白 תּוֹרָה (“妥拉”) 事实上是 神的教导与训诲, 就知道这样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犹太教其实不是律法的宗教, 而是教导的宗教, 训诲的宗教, 教导人如何按 神的心意生活.
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来想, 神怎会赐下律法给祂的选民犹太人来捆绑他们呢? 难道祂恨他们, 故意要害他们吗? (很不幸地, 有些反犹太人的早期教父的确是如此主张的) 神其实不是赐下律法, 而是赐下教导与训诲给祂的百姓. 当然, 因为祂是 神, 所以祂的教导与训诲带着无比的权威, 是祂的百姓应当谨守遵行的.
将“妥拉”理解为“律法”, 除了严重扭曲我们对犹太教和犹太人的观感外, 也扭曲了我们对圣经的理解. 既然旧约圣经是“律法”, 而主耶稣的恩典取代律法, 所以旧约圣经已经过去了, 对基督徒来说无关紧要, 基督徒只要读新约圣经就好. 很多弟兄姊妹因此少读甚至不读旧约圣经, 白白错过了 神宝贵的教导与训诲.
结语: 还原”妥拉”的意义
但我们若明白 תּוֹרָה (“妥拉”) 事实上是 神的教导与训诲, 我们对旧约圣经的态度就会完全不同了. 我建议弟兄姊妹在读圣经时, 不妨每当看到“律法”一词时, 就用“训诲”来代替, 相信不久以後对圣经就会有全新的感受.
惟喜爱耶和华的训诲丶昼夜思想丶这人便为有福。
诗篇1:2
我何等爱慕你的训诲丶终日不住地思想。
诗篇119:97
其实使徒保罗对提摩太论及旧约圣经 (当时还没有新约圣经) 的一番话, 最能用来说明“妥拉”是 神的教导与训诲的意义, 尽管他没有提到“妥拉”二字:
圣经 (妥拉) 都是 神所默示的丶於教训丶督责丶使人归正丶教导人学义丶都是有益的.叫属 神的人得以完全丶豫备行各样的善事。
提摩太後书3:16~17
当我们能真正体会“妥拉”是 神的教导与训诲, 我们不但会更加明白圣经, 也能用正确的眼光来看待犹太教与犹太人. 神的确恩待祂的选民, 所以赐给他们祂的教导与训诲. 犹太教因此是教导的宗教, 而不是律法的宗教, 并且谨守遵行妥拉的犹太人是对 神忠心敬虔的人, 而不是律法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