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廢了律法嗎?

首先要澄清的一點是, 中英文聖經通常翻譯為 “律法” 的希伯來原文為 תּוֹרָה (“Torah”, “妥拉”), 意思是 “教導/訓誨” (teaching/instruction). 事實上, 中文和合本在以賽亞書2章將 תּוֹרָה 這個希伯來字正確地翻譯為 “訓誨”:

因為訓誨 (תּוֹרָה) 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

以賽亞書2:3

明白了 “律法” 其實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而不是法律, 那麼耶穌會廢了 “律法” – 神的教導與訓誨嗎? 不可能! 事實上, 對於第一世紀敬虔的猶太人來說, 彌賽亞竟然會廢了 “律法”!? 這是他們完全無法想像的事. 如果任何猶太人如此主張, 其他猶太人絕對把他當作假先知看待, 完全沒有可能認為他是彌賽亞. 如果主耶穌廢了律法, 祂的門徒絕對馬上離開祂. 好在, 主耶穌自己已經作了明確的聲明: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7~19

很顯然地, 主耶穌的話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馬太福音5:19), 是鼓勵人遵行律法, 甚至是最小的一條誡命.

主耶穌不但沒有廢了律法, 祂甚至 “成全” 律法 – 解釋律法的精義, 好使人能按著律法的精義遵行律法. 比方說, 主耶穌解釋 “不可殺人” 與 “不可姦淫” 的誡命, 強調不只是外表的行為, 更是要在內在的心思意念裡, 不可殺人與不可姦淫, 祂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5:28).

主耶穌絕不是故意設立一個高不可攀的標準, 好使人 “因信稱義”. 主耶穌的確設立了一個崇高的道德標準, 但祂是認真要求祂的門徒盡心盡意遵行律法, 遠離罪惡, 因此祂說: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馬太福音5:29~30

主耶穌”成全” 律法 – 解釋律法的精義, 也表現在祂解釋休妻的誡命上. 神允許休妻是因著人心剛硬的讓步, 但卻不是 神設立婚姻的心意: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他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19:3~9

但如果主耶穌沒有廢了律法, 為什麼祂常常與當時的宗教領袖法利賽人和文士發生衝突呢? 很多時候是主耶穌要糾正他們過度拘守人的傳統, 反而違背了 神的律法. 比方說, 法利賽人堅持吃飯前必須洗手 (不是為著衛生的緣故), 不然會導致食物 (儀式上的) 不潔淨. 另外若是人將應該奉養父母的奉獻給 神, 就可以不奉養父母. 主耶穌對此提出了嚴厲的批評:

你們誠然是廢棄 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馬可福音7:9

我們注意到主耶穌不但沒有廢了律法, 反而盡力維護律法的權威.

當法利賽人指責主耶穌不守安息日, 其實是說祂不守他們的安息日傳統. 當時的法利賽傳統以及後來的拉比傳統, 過度拘泥在 “不可作工” 的誡命上, 定出鉅細靡遺的條例, 卻忽略了安息日的精義 – “安息舒暢”. 因著 神在安息日這一天安息舒暢, “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 (出埃及記31:16~17), 祂也要祂的百姓在安息日這一天安息舒暢:

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

出埃及記23:12

法利賽人的傳統禁止在安息日醫治, 置病人的痛苦於不顧, 正如管會堂的因主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了一個直不起腰的女人而大怒, 說, “有六日應當作工.那六日之內、可以來求醫、在安息日卻不可!” (路加福音13:14), 主耶穌卻教導 神希望人在安息日安息舒暢的心意:

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麼。況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他的綁麼。

安息日13:15~16

因此當主耶穌說, “他們 (文士和法利賽人) 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馬太福音23:4), 祂挑戰的不是 神的律法, 卻是違背了 神的律法的人的傳統.

套句使徒保羅的話說, 主耶穌 “廢了律法麼? 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