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kub Weinles, Public domain, via Wikimedia Commons)
贖罪日 (希伯來文 יוֹם כִּיפּוּר , “Yom Kippur”, Day of Atonement) 是聖經節期之一, 時間是在每年猶太曆的七月十日. 根據利未記23章 (聖經節期的篇章) 的記載: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刻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當這日、甚麼工都不可作、因為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贖罪。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民中剪除。凡這日作甚麼工的、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你們要守這日為聖安息日、並要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要守為安息日。
利未記23:27-32
其實早在利未記16章, 神就吩咐摩西關於贖罪日的條例, 包括大祭司要如何在至聖所為他自己和以色列全會眾贖罪 (利未記16:1~28), 神又特別提到祂設立贖罪日的目的, 是要為以色列百姓贖罪:
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甚麼工都不可作.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刻苦己心.這為永遠的定例。那受膏接續他父親承接聖職的祭司、要穿上細麻布的聖衣、行贖罪之禮。他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並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
利未記16:29-33
贖罪日因此不同於其他聖經節期. 其他聖經節期是歡樂喜慶的日子, 但贖罪日是 神的百姓悔改和贖罪的日子. 在舊約時代, 當以色列人在贖罪日這一天聚在一起禁食禱告並認罪悔改的時候, 大祭司就進入聖殿 (或會幕) 的至聖所, 為所有以色列百姓贖罪.
自從主後70年耶路撒冷聖殿被毀以後, 贖罪日逐漸發展成為猶太人最重要的聖經節期, 地位猶在逾越節之上. 猶太人將贖罪日視為一年當中最神聖的日子, 並且從猶太曆七月初九日落到七月初十日落 (註: 按照猶太曆的規定, 一天開始於前一天的日落, 而結束於當天的日落), 進行長達25小時不吃不喝的禁食, 在 神面前刻苦己心, 不斷地自我省察與悔改認罪.
為了在 神面前刻苦己心, 專心悔改, 除了禁食以外, 猶太傳統也禁止在贖罪日一切的享受與奢侈品, 比方說不可洗澡, 婦女也不可化妝打扮. 因為皮革在過去是奢侈品, 屬於禁止之列, 所以猶太人在贖罪日不穿戴皮鞋, 皮帶, 也不帶皮包, 皮夾或任何皮製品.
此外, 許多猶太人會在贖罪日穿著象徵純潔的白衣, 會堂妥拉卷軸的布套也會換成白色, 以提醒猶太人在贖罪日這一天要專心悔改認罪, 神必按祂的信實赦免他們的罪, 正如 神透過先知以賽亞的應許:
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以賽亞書1:18
猶太人在贖罪日前一天晚上就會聚集在會堂, 進行所謂的 “柯爾·尼綴” (希伯來文 כל נדרי, Kol Nidre, 意思是 “所有的誓言”) 儀式. 之所以稱為 “柯爾·尼綴”, 是因為 “柯爾·尼綴” 是儀式一開始的宣告, 宣告所有許過但尚未履行的誓言都在此一筆勾銷. 據說 “柯爾·尼綴” 宣告的由來是因為中世紀有許多猶太人在教會的大逼迫下被迫放棄猶太人的身分, 改作基督徒, “柯爾·尼綴” 宣告就是用來宣稱之前被強迫作基督徒時所立下的誓言無效.
除了贖罪日前一天晚上的 “柯爾·尼綴” 儀式外, 猶太人在贖罪日當天從早上到黃昏也都會聚集在會堂, 進行一整天的禱告與悔改. 贖罪日日落以後, 猶太人會用希伯來文集體誦讀七次<<聽命頌 Shema>>的第一句 (希伯來文 שְׁמַע יִשְׂרָאֵל יהוה אֱלֹהֵינוּ יהוה אֶחָד,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申命記6:4), 最後以吹響一長音的羊角號 (希伯來文 שׁוֹפָר, “shofar”) 來完成贖罪日. 接下來猶太人會與家人和朋友共聚一處, 一同享用贖罪日結束晚宴, 結束長達25小時的禁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