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拉”到底是什麼意思? 律法? 教導?

引言

“妥拉”是希伯來字 תּוֹרָה 的音譯. “妥拉”一詞第一次出現在聖經, 是在創世記26章, 神應許以撒說:

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創世記26:4~5 和合本

這裡中文和合本翻譯為”法度”的希伯來原文是 וְתוֹרֹתָי, 正是希伯來字 תּוֹרָה (“妥拉”) 的複數形.

不同的聖經譯本對這節聖經所出現的 תּוֹרָה (“妥拉”) 一詞有著不同的翻譯. 中文新譯本翻譯為”律法”. 英文譯本包括 King James Version (KJV),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NASB),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NRSV),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ESV) 也都翻譯為”律法” (law), 然而其他的英文譯本如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NIV), New Living Translation (NLT), Tree of Life Version (TLV) 卻翻譯為”訓誨” (instruction), 而猶太人的英文譯本 Complete Jewish Bible (CJB) 和 New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Tanakh (NJPSV) 則翻譯為與”訓誨”意思相近的”教導” (teaching).

תּוֹרָה (“妥拉”) 的意思, 到底應該是”律法”, 還是”教導, 訓誨”?

“妥拉”的意思是教導, 訓誨

事實上, תּוֹרָה (“妥拉”) 一詞源自於”射箭”的動詞字根 ירה, 引申有教導, 指引的涵義, 因此תּוֹרָה (“妥拉”) 一直都是”教導, 訓誨”的意思. 而”律法”則是由其他的希伯來字, 諸如 דִין, חוֹק, מִשְׁפָּט 來表達.

猶太人稱摩西五經為 תּוֹרָה (“妥拉”), 將之視為 神的教導與訓誨. 當然, 神的教導不同於人的教導, 神的教導伴隨著從 神而來的絕對權威, 是 神的兒女理所當然應當遵從的, 就如在箴言裡, 父親對兒子說:

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或作指教〕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

箴言3:1 和合本

這裡翻譯為”法則”的希伯來字同樣是 תּוֹרָה (“妥拉”), 也就是教導與訓誨. 父親要兒子不要忘記他的教導與訓誨, 並進而謹守遵行父親的教導與訓誨中所包含的誡命. 兒子為什麼要謹守父親的誡命呢? 除了愛父親的心外, 同時也是兒子願意順服在父親的權柄之下的表現. 而如果連兒子都要順服在父親的權柄之下, 那麼人豈不更應順服在 神的權柄之下, 而謹守遵行 神的教導與訓誨中的誡命呢?

因此, תּוֹרָה (“妥拉”) 的本意雖然是教導與訓誨, 然而當它指著摩西五經時, 卻不同於一般意義下的教導與訓誨, 而是 神所賜下, 具有從 神而來的權威和約束力的教導與訓誨. 一言以蔽之, תּוֹרָה (“妥拉”) 是 神權威的教導.

為什麼”妥拉”被翻譯為律法?

既然如此, 為什麼諸多中英文聖經譯本將 תּוֹרָה (“妥拉”) 翻譯為”律法” (law)? 最主要的原因, 是因為希伯來聖經最早的希臘文譯本, 也就是通稱的七十士譯本 (Septuagint), 將 תּוֹרָה (“妥拉”) 翻譯為 νόμος, 意思是”律法, 習俗, 原則” (law, custom, principle).

然而為什麼翻譯七十士譯本的猶太拉比會將 תּוֹרָה (“妥拉”) 翻譯為 νόμος (“律法”), 而不是翻譯為 διδαχή (“教導”) 呢? 有兩個主要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希臘文的 διδαχή (“教導”) 完全沒有任何權威或權柄的意思. 若翻譯為 διδαχή (“教導”) 的話, 就失去了 תּוֹרָה (“妥拉”) 所指”神權威的教導”所包含的權威的意味.

但更重要的原因, 是因為當時的以色列是在希臘羅馬的統治之下. 希臘羅馬允許那些被他們征服的國家根據他們自己的祖先律法 (ancestral laws) 享有相當程度的自治權, 而 תּוֹרָה (“妥拉”) 所代表的摩西五經, 在希臘羅馬的眼中, 正是猶太人的祖先律法 (νόμος). 我們不要忘記了, 七十士譯本是聖經希臘文譯本, 主要是在外邦的希臘羅馬世界流傳的, 七十士譯本的譯者翻譯時必須考量到外邦讀者的背景.

正是基於這兩個原因, 七十士譯本將 תּוֹרָה (“妥拉”) 翻譯為 νόμος (“律法”), 儘管這個詞完全沒有任何”教導, 訓誨”的意思在內. 而後來新約聖經也沿用七十士譯本的習慣, 同樣將 תּוֹרָה (“妥拉”) 翻譯為 νόμος (“律法”). νόμος (“律法”) 一詞雖然帶著 תּוֹרָה (“妥拉”) 中”權威”的意味, 卻失去了”教導”的意義. 沒有任何兩種語言是完全等同的, 在翻譯的過程中, 總會出現某種程度的”失真”. νόμος (“律法”) 沒有辦法完整表達 תּוֹרָה (“妥拉”) 一詞原有的意義: 神權威的教導.

既然七十士譯本和新約聖經都將 תּוֹרָה (“妥拉”) 翻譯為 νόμος (“律法”), 自然而然地, 後續的其他聖經譯本也都將 תּוֹרָה (“妥拉”) 翻譯為”律法”, 包括許多常見的中英文聖經譯本. 然而, 目前也有一些譯本還原 תּוֹרָה (“妥拉”) 原本的意義, 將之翻譯為”教導, 訓誨” (teaching, instruction).

將”妥拉”翻譯為”律法”的不良影響

當初七十士譯本將 תּוֹרָה (“妥拉”) 翻譯為 νόμος (“律法”) 時, 對當時的人來說, 可能沒有太大的影響, 但對後世的人來說, 卻是影響深遠. 不說別的, 很多基督徒因此用有色的眼光看待猶太教, 視為是律法的宗教, 甚至是律法主義的宗教. 他們因此認為, 主耶穌創立基督教, 是要與猶太教決裂, 從律法的綑綁中出來. 不少弟兄姊妹也因而敵視猶太教甚至猶太人.

但我們若明白 תּוֹרָה (“妥拉”) 事實上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 就知道這樣的說法完全站不住腳. 猶太教其實不是律法的宗教, 而是教導的宗教, 訓誨的宗教, 教導人如何按 神的心意生活.

我們也可以換個角度來想, 神怎會賜下律法給祂的選民猶太人來綑綁他們呢? 難道祂恨他們, 故意要害他們嗎? (很不幸地, 有些反猶太人的早期教父的確是如此主張的) 神其實不是賜下律法, 而是賜下教導與訓誨給祂的百姓. 當然, 因為祂是 神, 所以祂的教導與訓誨帶著無比的權威, 是祂的百姓應當謹守遵行的.

將”妥拉”理解為”律法”, 除了嚴重扭曲我們對猶太教和猶太人的觀感外, 也扭曲了我們對聖經的理解. 既然舊約聖經是”律法”, 而主耶穌的恩典取代律法, 所以舊約聖經已經過去了, 對基督徒來說無關緊要, 基督徒只要讀新約聖經就好. 很多弟兄姊妹因此少讀甚至不讀舊約聖經, 白白錯過了 神寶貴的教導與訓誨.

結語: 還原”妥拉”的意義

但我們若明白 תּוֹרָה (“妥拉”) 事實上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 我們對舊約聖經的態度就會完全不同了. 我建議弟兄姊妹在讀聖經時, 不妨每當看到”律法”一詞時, 就用”訓誨”來代替, 相信不久以後對聖經就會有全新的感受.

惟喜愛耶和華的訓誨、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詩篇1:2

我何等愛慕你的訓誨、終日不住地思想。

詩篇119:97

其實使徒保羅對提摩太論及舊約聖經 (當時還沒有新約聖經) 的一番話, 最能用來說明”妥拉”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的意義, 儘管他沒有提到”妥拉”二字:

聖經 (妥拉) 都是 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3:16~17

而當我們能真正體會”妥拉”是 神的教導與訓誨, 我們不但會更加明白聖經, 也能用正確的眼光來看待猶太教與猶太人. 神的確恩待祂的選民, 所以賜給他們祂的教導與訓誨. 猶太教因此是教導的宗教, 而不是律法的宗教, 並且謹守遵行妥拉的猶太人是對 神忠心敬虔的人, 而不是律法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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