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圖片由MoneyforCoffeePixabay上發布)

有些弟兄姊妹可能會聽過一種說法: 外邦人靠著信耶穌而得救, 而猶太人可以靠著信耶穌而得救, 但也可以靠著遵行律法得救.

持這種說法的有猶太人, 也有基督徒. 猶太人不希望基督徒向他們傳福音, 因為猶太人和基督徒有一個共同的根深蒂固的偏見, 就是猶太人信主耶穌以後就再也不是猶太人了. 這些猶太人相信基督徒傳福音是好意, 但又怕失去猶太人的身分, 因此乾脆主張外邦人靠著信耶穌得救, 但猶太人可以靠著遵行律法得救, 畢竟他們是 神的選民, 神與他們立了西乃之約.

猶太人如此主張無可厚非, 然而為什麼會有基督徒也如此主張呢? 我想, 當基督徒認識到外邦教會在歷史上是如何壓迫殘害猶太人, 而猶太人在大逼迫下是如何對 神信實; 當基督徒認識到猶太人之所以很難信主耶穌, 其實外邦教會要負相當大的責任; 當基督徒有機會認識到一些敬虔的猶太朋友, 儘管不認識主耶穌, 但遠比一般基督徒要更加信靠 神和對 神信實; 當基督徒認識到取代神學的錯誤與不合聖經, 進而承認猶太人永遠是 神的選民, “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羅馬書11:29), 我們會很難接受猶太人竟然沒有得救!

於是有基督徒如此主張: 因為 神和以色列人立了西乃之約, 所以猶太人可以靠著遵行律法得救; 但 神和我們外邦人立了新約, 所以我們靠著信耶穌得救.

然而這樣的說法是完全不合聖經的. 首先, 其實新約也是 神和猶太人立的. 在西乃之約以上, 神應許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31:31~34, 參希伯來書8:8~12

新約的應許成就於最後的晚餐 (逾越節筵席), 主耶穌與祂的猶太門徒立下新約:

(耶穌)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路加福音22:20

在耶利米書31章新約的應許中, 最關鍵性的應許是罪得赦免, “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耶利米書31:34), 而罪得赦免正是藉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贖大工所成就的, 這是為什麼主耶穌吩咐門徒說:

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路加福音24:46~47

姑且不論如今猶太人因著沒有聖殿而無法獻祭, 就算他們可以獻祭, 如果猶太人可以藉著獻祭使罪得赦免而得救, 主耶穌的猶太門徒就不會告訴其他猶太人說: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4:12

但西乃之約的獻祭本身並不能除罪,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希伯來書10:4). 獻祭乃是指向主耶穌那一次永遠的贖罪祭,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希伯來書10:12).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世人的罪, 成就了 神藉先知以賽亞的應許:

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以賽亞書53:10~12

不管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 都唯有藉著信主耶穌纔能罪得赦免.

行律法能不能得救呢? 使徒保羅說,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馬書3:20), 沒有人能靠行律法得救, 就連猶太人也不能. 正因為猶太人不能靠著遵行律法得救, 所以保羅纔會想到他不信主耶穌的猶太同胞時說:

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我心裡所願的、向 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羅馬書9:2~3; 10:1

猶太人的得救在於他們的彌賽亞 – 耶穌基督. 除了信主耶穌外, 猶太人並沒有其他的得救方式. 最後讓我再重複一次使徒彼得的話: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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