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正統猶太教徒的廚房有兩套不同的廚具與餐具?

如果弟兄姊妹有正統猶太教 (Orthodox Judaism) 的朋友, 並且曾經去過他們的家, 很可能會注意到正統猶太教徒家裡的廚房有兩套不同的廚具與餐具, 可能還包括兩組不同的水槽, 爐子, 烤箱, 和微波爐, 有些正統猶太教家庭甚至還有兩個廚房. 正統猶太教徒之所以有兩套不同的廚具與餐具 (或廚房), 是因為根據拉比食物律 (Rabbinic Kosher Law), 肉類和奶類必須分開烹調, 分別食用, 而不能混在一起, 因此他們需要一套專門處理肉類食物的廚具和餐具, 和另一套專門處理奶類食物的廚具和餐具. 弟兄姊妹或者會問, 蔬菜怎麼辦? 蔬菜可以和肉類一起烹調與食用, 也可以和奶類一起烹調與食用.

但為什麼拉比食物律要規定肉類和奶類必須分開烹調, 分別食用, 而不能混在一起? 這牽涉到猶太拉比對律法 (妥拉, 神的教導與訓誨) 當中一條出現了3次的誡命的解釋: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出埃及記23:19, 34:26; 申命記14:21

稍微澄清一下: 這條誡命的希伯來原文 לֹא תְבַשֵׁל גְּדִי בַּחֲלֵב אִמּוֹ 指的是不要用這隻山羊羔的母親的奶來煮它, 而不是說所有的山羊羔和羊奶都不能同煮. 有些猶太拉比認為這條誡命是禁止猶太人效法迦南人拜偶像 “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的習俗, 另有些猶太拉比認為這條誡命是出於人道主義的考量, 神要猶太人學習愛護動物, 尊重生命. 不管原因為何, 重要的是, 猶太人要如何具體遵行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的誡命?

在過去, 當猶太人擠完羊奶後, 他們往往將所有的羊奶集中在一起, 因此在烹調山羊羔時, 若要加羊奶的話, 難免當中會包括這隻山羊羔母親的奶, 為了保險起見, 猶太拉比乾脆定規所有的山羊羔和羊奶都不能同煮. 為了避免任何混淆的可能性, 比方說將羊肉誤認為牛肉, 逐漸演變為所有的紅肉 (包括牛羊) 與奶類都不能同煮. 到後來更演變為所有的肉類 (包括雞鴨在內) 和奶類都不能同煮, 而必須分開烹調. 更有甚者, 猶太拉比還定規肉類和奶類食物不但不能同煮, 也不能同時食用, 以免肉和奶在人的肚腹裡 “同煮”.

為了確保肉類和奶類食物是分開烹調, 分別食用, 最好的方法是用兩套不同的廚具與餐具, 一套專門用於肉類, 另一套專門用於奶類. 如果今天晚餐有牛肉, 那麼就使用專門用於肉類的廚具與餐具來烹調與用餐; 如果明天晚餐有乳酪, 那麼就使用專門用於奶類的廚具與餐具來烹調與用餐.

因此一條看似簡單的誡命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卻演變為拉比食物律中肉類與奶類食物必須分開烹調與食用的繁瑣規定. 這也是拉比猶太教的特色 – “在妥拉周圍設立圍欄” (米示拿 Mishnah 列祖篇 Avot 1:1) 的具體例子. 肉與奶不可同煮也不可同吃的規定就像是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這條誡命的圍欄一般. 既然猶太人不可同煮也不可同吃肉與奶, 他們自然不可能 “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拉比猶太教 “在妥拉周圍設立圍欄” 的用意本是好的, 避免猶太人不經意下違背了 神的誡命. 然而當圍欄太過高大, 遮住了當中的妥拉, 會不會讓人反而不能認識妥拉和妥拉背後的精義? 試問有多少人能夠從肉與奶不可同煮也不可同吃聯想到我們要愛護動物, 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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