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麽正统犹太教徒的厨房有两套不同的厨具与餐具?

如果弟兄姊妹有正统犹太教 (Orthodox Judaism) 的朋友, 并且曾经去过他们的家, 很可能会注意到正统犹太教徒家裡的厨房有两套不同的厨具与餐具, 可能还包括两组不同的水槽, 炉子, 烤箱, 和微波炉, 有些正统犹太教家庭甚至还有两个厨房. 正统犹太教徒之所以有两套不同的厨具与餐具 (或厨房), 是因为根据拉比食物律 (Rabbinic Kosher Law), 肉类和奶类必须分开烹调, 分别食用, 而不能溷在一起, 因此他们需要一套专门处理肉类食物的厨具和餐具, 和另一套专门处理奶类食物的厨具和餐具. 弟兄姊妹或者会问, 蔬菜怎麽办? 蔬菜可以和肉类一起烹调与食用, 也可以和奶类一起烹调与食用.

但为什麽拉比食物律要规定肉类和奶类必须分开烹调, 分别食用, 而不能溷在一起? 这牵涉到犹太拉比对律法 (妥拉, 神的教导与训诲) 当中一条出现了3次的诫命的解释: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出埃及记23:19, 34:26; 申命记14:21

稍微澄清一下: 这条诫命的希伯来原文 לֹא תְבַשֵׁל גְּדִי בַּחֲלֵב אִמּוֹ 指的是不要用这隻山羊羔的母亲的奶来煮它, 而不是说所有的山羊羔和羊奶都不能同煮. 有些犹太拉比认为这条诫命是禁止犹太人效法迦南人拜偶像 “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的习俗, 另有些犹太拉比认为这条诫命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 神要犹太人学习爱护动物, 尊重生命. 不管原因为何, 重要的是, 犹太人要如何具体遵行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的诫命?

在过去, 当犹太人挤完羊奶后, 他们往往将所有的羊奶集中在一起, 因此在烹调山羊羔时, 若要加羊奶的话, 难免当中会包括这隻山羊羔母亲的奶, 为了保险起见, 犹太拉比乾脆定规所有的山羊羔和羊奶都不能同煮. 为了避免任何溷淆的可能性, 比方说将羊肉误认为牛肉, 逐渐演变为所有的红肉 (包括牛羊) 与奶类都不能同煮. 到后来更演变为所有的肉类 (包括鸡鸭在内) 和奶类都不能同煮, 而必须分开烹调. 更有甚者, 犹太拉比还定规肉类和奶类食物不但不能同煮, 也不能同时食用, 以免肉和奶在人的肚腹裡 “同煮”.

为了确保肉类和奶类食物是分开烹调, 分别食用, 最好的方法是用两套不同的厨具与餐具, 一套专门用于肉类, 另一套专门用于奶类. 如果今天晚餐有牛肉, 那麽就使用专门用于肉类的厨具与餐具来烹调与用餐; 如果明天晚餐有乳酪, 那麽就使用专门用于奶类的厨具与餐具来烹调与用餐.

因此一条看似简单的诫命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却演变为拉比食物律中肉类与奶类食物必须分开烹调与食用的繁琐规定. 这也是拉比犹太教的特色 – “在妥拉周围设立围栏” (米示拿 Mishnah 列祖篇 Avot 1:1) 的具体例子. 肉与奶不可同煮也不可同吃的规定就像是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这条诫命的围栏一般. 既然犹太人不可同煮也不可同吃肉与奶, 他们自然不可能 “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拉比犹太教 “在妥拉周围设立围栏” 的用意本是好的, 避免犹太人不经意下违背了 神的诫命. 然而当围栏太过高大, 遮住了当中的妥拉, 会不会让人反而不能认识妥拉和妥拉背后的精义? 试问有多少人能够从肉与奶不可同煮也不可同吃联想到我们要爱护动物, 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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